【 觀音菩薩慈語 】沒求道人死後的去處 悟見轉載
一、未求道者,在生之時,若心境超然,不執著情感、不固執,專攻內德修持,八德之中任一種能做到,
使眾人欽佩、保家衛國,或者利益眾生甚多,
死後經由審查後,可至氣界修煉,
或任職於氣界、或到人間寺廟、教堂、回教堂,
成為氣天代理神明或護法神。另外也可成為家神,
土地公、山神、地基主。
氣天神明雖然在世之時,有極大善功,
或者內德修養深厚,因不明白超生了死的玄奧大道,
所以未能歸回到無極理天。
氣天神明,在人間受享香煙的時間到了,
任職時間已至,
則須再至人間投胎為人肉身償還惡報或享受福報。
二、在世之時忠厚老實,守本分、不詐欺、
不偷盜、不拈花惹草、不沈浸聲色場所沒有重大惡業。
經審查之後,所謂審查指的是地府的十殿審查之後,
則提至地府平民區等待子孫相助功德,
有機緣者可至地府聽經所聽經、修煉。
在地府平民區或聽經所,一段時間之後,
仍舊沒有功德,或功德不夠晉級,則須再至人間,
投轉人身,成為普通人。
三、在世之時,若心術不正,做生意之時偷斤換兩、
開空頭支票、製造假藥、販賣傷風害俗之物、
故意佔取他人錢財不還,或者誘姦女子罪過太過重大,經由十殿審判,先至各小地獄受刑罰。
在地府各地獄受刑之後,或者投轉成為貧賤之人,
或身體殘缺之人。
為何要讓受刑罰之原人,在各小地獄受盡苦楚;
及至人間投轉成為動物之身受刑罰?
是為了要使犯罪的原人,能經由痛苦的刑罰當中,
從心底生起懺悔,反省之心有悔改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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